| 昆明开拆3万平方米违法建筑 |
发布时间:2008-1-23 10:22: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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横在青年路人行道上一年有余的“拦路虎”将淡出人们的视线了。昨天,五华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站在青年路99号至111号违法建筑前宣布,从即日起强行拆除。上午11点10分,两辆破碎机驶入建筑工地强拆。不久后,这片空置工地将还一片绿地给广大市民。
昆明市规划局规划监察队大队长杨照林介绍,从昨天起,全市将展开违法建筑拆除工作,违法建筑面积共计32504平方米,这次下决心坚决砍掉损坏城市形象的“尾巴”,首批将拆除二环路内的33栋典型违法建筑。昨天,首先向日前通报的4栋严重违法建筑“开刀”。
位于青年路99号至111号的建筑,占地4509.1平方米,住户达190户,本是一栋建造于上世纪50年代的6层小楼。由于房屋破旧,市房管局要求开发商“原址原面积修缮”,但开发商要求拆除原址上的3栋房屋后重建。2006年3月左右拆迁后,后续工程就再无进展,搭建的脚手架伸出路面三四米远,将人行道占得严严实实的,成为青年路人行道上名副其实的“拦路虎”。
去年10月29日-12月29日为该建筑的自行拆除期限,期限内开发商并未拆除,于是规划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。法院于今年3月7日-11日下达履约通知书,责令开发商于3月11日前拆除违法建筑,逾期未拆将强制执行。直到日前,法院还最后下发告知书,责令其在6月27 日下午5点前拆除违法建设的柱网工程,但仍未见执行。于是,五华区城管、法院等多家单位对其强制拆除。
有不少住户堵在住了约30年的老房子前不肯离开,直到现在,他们的住房问题仍没得到妥善解决。拆除期间,开发商曾承诺将住户安置在滇池路“阳光四合院”,又承诺今年8月保证住户入住北市区“葵花公社”,但因无力支付商品房尾款,住房问题迟迟没解决。对此,相关负责人表示,违法建筑迟迟未解决就是为了安置住户,目前安置问题交由城管部门具体负责,一定让住户安居乐业。
另外,位于南强街仁和祥宅院周围的6间商铺属于违法建筑,昨天也开始拆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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